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,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。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,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,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,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、设计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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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
脱硫脱硝系统运维
布袋除尘器运维
《再生铜、铝、铅、锌工业排放标准》 (GB31574-2015)
《铜、钴、镍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5467-20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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